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重庆市晚婚晚育产假,晚婚晚育产假是多少个月

问题描述:晚婚晚育多少天产假

法律分析:

关于晚婚晚育多少天产假的问题,本站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晚婚晚育的产假已经取消了。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各地在通过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女职工产假及相关待遇作出了不同的地方性规定,比如《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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