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无效劳动合同由谁确认
法律分析:关于无效劳动合同由谁确认的问题,本站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无效劳动合同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合同的效力。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无效合同没有争议的,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己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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