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您和对方对于离婚的意愿、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意愿无异议,可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您和对方前往婚姻登记处需要先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等一个月后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该种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您是会领取到离婚证的。
但是如果您和对方不能就离婚的意思表示、孩子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该种情况下,您不会领取到离婚证,法院会出具民事判决书或者民事调解书,该文书具有与离婚证同等的效力。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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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证上有未成年子女名称的房产分割问题。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如果产权登记中子女的名称,一般认定为夫妻双方和子女共同所有。如果业主只登记为子女,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