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社保报销费用后保险公司还要赔偿吗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社保报销费用后保险公司还要赔偿。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对于医保报销的费用,医保机构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被侵权人不能另行要求第三人给付。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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