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而遭受经济损失后,依法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给予物质帮助。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职业病赔偿金、丧葬费、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一、工伤赔偿一般会开庭吗?
工伤赔偿一般不会开庭。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才会开庭:
1. 双方对工伤认定争议较大,协商无法达成一致。
2. 双方对赔偿数额争议较大,协商无法达成一致。
在此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作出仲裁裁决。如果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工伤认定有争议怎么办?
如果劳动者与单位对工伤认定有争议,可以向以下单位申请认定:
1. 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般为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 工伤认定机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
三、工伤赔偿数额有争议怎么办?
如果劳动者与单位对工伤赔偿数额有争议,可以向以下单位申请调解:
1.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一般为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一般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如果调解无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工伤赔偿一般不会开庭,只有在双方对工伤认定或赔偿数额争议较大时才会开庭。劳动者在遇到工伤赔偿纠纷时,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或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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