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7日中午,被害人张雨和公司领导王新,陪3名客户在大亚湾区“澳头大彭掌勺”吃饭、喝酒,并约定吃完饭后到KTV唱歌。
下午3点左右,领导王新不顾张雨要返回公司工作的要求,坚持将张雨带到星途KTV,打算开一间唱歌房,却不想此时的KTV尚未营业。
这时候,本应该回去的王新,却独自在“悦途酒店”开了一间客房,并对张雨谎称该房间是唱歌房,将信将疑的张雨上楼后,才发现领导说的8711房,根本不是KTV,而是大床房,遂拒绝进入房间内部。
2020年9月17日3点零6分,发现被骗的张雨正打算乘坐电梯离开,却被王新强行拖拽手臂拉入8711房间内。
进入房间后,王新不顾张雨的呼喊和反抗,脱去张雨全身衣物,将张雨压在床上,强行对其进行亲吻、抚摸,并不断的威胁张雨“再不听话就强暴你,杀了你”。
下午5点17分左右,张雨在挣扎反抗过程,找到机会冲出了8711房,但极度恐慌的张雨在出门后就摔倒在地,被全身赤裸追出的王新从背后拦腰抱起,再次强行拉入房内。
回到房间后的张雨,反抗得更加强烈,并告诉领导王新自己已经通知了同事,同事马上就会赶来救自己。
因张雨反抗激烈,王新无法继续实施犯罪行为,遂主动中止强奸行为,并将张雨放出房间,但此时的张雨已经伤痕累累。
后经司法机关鉴定,张雨的人体损伤程度属于轻微伤。
刘某燕的证言:2020年9月17日下午两点左右,我收到张雨给我发的定位,叫我多带一人过去接她,并在微信多次呼叫救命。
下午4点09分我在微信联系不上她,一直等到4点30分,我担心她出事,就独自一人前往酒店周边,但因联系不上张雨,无奈之下我又返回物业管理处。
17点45分,张雨打电话来让我立即去接她,否则自己就要出大事,我随即叫了三个男同事前往酒店。
6点11分,我见到王新离开了酒店,就主动联系了张雨,见到张雨时,她身上多处受伤,头发散乱,我们一直等到张雨男朋友过来,随即分开。
网络配图
陈某炜供述:9月17日,我和同事一起吃饭,吃到中途时,领导王新和张雨去二楼陪客户吃饭,于是我和其他同事就先行回去。
下午3点06分,张雨联系我让我去酒店接她,但是等我到了酒店,打电话联系时,张雨却不接电话。之后她发消息叫我去八楼接她,但因为领导王新不让我上去,碍于领导权威,我就没有上去,只是叫她自己下一楼,我在一楼等她。
我等了大概15分钟,却迟迟不见张雨下来,因为手头工作比较紧,我就离开了酒店。下午6点左右,同事刘某燕叫我和其他两个同事一起到悦途酒店接张雨,我们在酒店门口等了约十分钟,张雨的男朋友来酒店将张雨接走。
张雨在联系我时共向我发过三次救命,三次快点,但当时我以为她只是想离开饭局,回到公司工作,就没有太过注意。
网络配图
我们到悦途酒店接张雨时,张雨神情呆滞,头发散乱,并没有多说话。
谭某辉供述:2020年9月17日,我没有借身份证给王新,也不知道王新用我身份信息开房的事。因为我和王新跟悦途酒店的经理很熟,加之我经常去那里开房,是店里的老顾客,所以王新报了我的身份证就开了房。
网络配图
2020年9月17日12点左右,我下班后和同事一起吃饭,吃饭时我上二楼去跟红树林项目经理、张雨等五人一起喝酒,之后就和雨在悦途酒店开了一间客房。
进去房间之后我跟她说我喜欢她,如果我强奸她最多坐几年牢,但我绝对不会强奸她,请她放心。期间她有离开的意图,也冲出客房一次,但因为我喜欢她,就将她抱回了房间,后来因为她有受伤,并不断呼救,我就让她离开了。
张雨没有拒绝过我送她的礼物,也没拒绝过我的红包。我主观没有强奸她的意识,我没有脱她的衣服,她衣衫完整。
被告人王新违背妇女意志,欲强行与被害人张雨发生性关系,因被害人的强烈反抗而自动放弃,但造成被害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
被告人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张雨,被害人张雨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
网络配图
综合全案来看,辩护律师提出被告人没有强奸的主观故意,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的意见,与查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
最终判决被告人王新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案例来源: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本文名字皆为化名)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王新最终为自己的错误买单,浪铛入狱。但本案的背后,还有许多值得人们深思的地方。
张雨在案发时,至少向4位同事呼救、呼救不下数十次,却均被同事以各种理由离奇化解,有碍于领导权威置之不理的,有打电话拒接后离开的,更有因为联系不上人,回去工作的。
我们无法期待一个普通的群众作出经天纬地的大救援,但至少应该在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联系不到人,就置之不理,这种救人方法,小编认为救不了,你觉得呢?
你认为张雨的这些同事怎么样?尽到该尽的责任了吗,欢迎在留言区留言评论交流
欢迎关注@以案普法,为您讲述案例故事,让您的人生有法可依!
微信公众号
扫码免费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权利人发现存在误传其作品情形,请及时与本站联系删除处理。
问法智选 Powered by 2009-2024 © Xunruicms Inc. 蜀ICP备202202192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