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复杂多变的就业环境中,工伤认定后是否会影响劳动者离职后获得赔偿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本文将深入探讨苏州工伤认定后离职的赔偿问题,为劳动者提供清晰的指引。
一、苏州工伤认定后离职后有赔偿吗?
根据苏州当地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在因工伤致残后离职的,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赔偿项目包括:
1. 医疗费:继续享受工伤认定期间的医疗费用报销。
2. 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评定结果,领取相应的伤残津贴。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评定结果,一次性领取伤残补助金。
4. 康复费用:职工因工伤致残需要康复的,可以享受康复费用报销。
5. 生活护理费:职工因工伤致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离职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期限与工伤认定期间一致。如果职工在工伤认定期间内离职,则可以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职工在工伤认定期间外离职,则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苏州工伤认定后离职后医疗费赔偿
苏州工伤认定后离职,医疗费赔偿仍然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职工离职后,需继续按照工伤认定期间的医疗机构就医。
职工因工伤致残后离职,如果后续需要康复治疗,费用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应持相关单据和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三、苏州工伤认定后离职后伤残津贴赔偿
苏州工伤认定后离职,伤残津贴赔偿根据职工的伤残等级评定结果确定。职工离职后,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职工因工伤致残后离职,如果后续伤情加重或者减轻,需要重新进行伤残等级评定。重新评定后的伤残等级将作为伤残津贴赔偿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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