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要扣减已发的工资吗

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由用人单位依法给予的经济补偿。工伤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津贴、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那么,工伤赔偿要扣减已发的工资吗?

工伤赔偿要扣减已发的工资吗

一、工伤赔偿要扣减已发的工资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伤残等级的,享受伤残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按月发放,从伤残等级确定的之日起发放。伤残津贴的标准为: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按本人工资的90%发放;

(二)五级至九级伤残,按本人工资的80%发放;

(三)十级至十一级伤残,按本人工资的70%发放。

伤残津贴是工伤赔偿的重要组成部分,且按照职工本人工资发放。而用人单位已发放的工资,不属于工伤赔偿的范围,因此工伤赔偿不应扣减已发的工资。

二、工伤赔偿可以扣减已发的医疗费吗?

工伤赔偿可以扣减已发的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伤残等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按本人工资的6年发放;

(二)五级至九级伤残,按本人工资的4年发放;

(三)十级至十一级伤残,按本人工资的2年发放。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也是工伤赔偿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中已经包含了医疗费的补偿。工伤赔偿可以扣减已发的医疗费。

三、工伤赔偿可以扣减已发的误工费吗?

工伤赔偿不可以扣减已发的误工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因工致残停工留薪期满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停发工资。职工停发工资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人工资的80%支付伤残津贴。

停发工资期间发放的伤残津贴,已经包含了误工费的补偿。工伤赔偿不可以扣减已发的误工费。

工伤赔偿不应扣减已发的工资,但可以扣减已发的医疗费。而工伤赔偿不可以扣减已发的误工费。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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