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赔偿后单位能扣吗

工伤保险是一项旨在保护劳动者在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时获得经济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那么,领取工伤保险赔偿后,单位还能够扣除员工的工资吗?

工伤保险赔偿后单位能扣吗

一、工伤保险赔偿后单位能扣吗?

不能扣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4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者降低工伤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在工伤职工领取工伤保险赔偿后,用人单位无权扣除其工资。

原因:

工伤保险赔偿是工伤职工在发生工伤后获得的补偿,其目的是保障工伤职工的经济生活。

用人单位扣除工伤职工的工资,会影响工伤职工的正常生活,违背了工伤保险制度的保障原则。

二、工伤医疗费由单位垫付,可以扣吗?

不能扣除。

《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规定,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的医疗费由用人单位垫付。这些费用最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不得向工伤职工扣除。

原因:

工伤医疗费是工伤职工因工伤而产生的治疗费用,属于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

用人单位垫付工伤医疗费只是暂时的,最终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因此不能向工伤职工扣除。

三、工伤职工误工期间工资由单位发放,可以扣吗?

不能扣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40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停工治疗的,在停工治疗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这些工资最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不得向工伤职工扣除。

原因:

工伤职工误工期间的工资是其因工伤而失去工作能力的经济补偿,属于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

用人单位发放工伤职工误工期间工资只是暂时的,最终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因此不能向工伤职工扣除。

工伤保险赔偿后,用人单位不得扣除工伤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工伤职工误工期间工资等。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除工伤职工的上述费用,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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