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的发生对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家庭生活都会造成严重的损害。在合肥,如果遭遇了工伤事故,员工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一、出工伤可以要求赔偿吗——合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在工作中因下列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因工死亡、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从事工作或与工作有关的工作期间死亡、伤残、职业病
在工作场所内、外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活动或任务期间死亡、伤残、职业病
在规定职责范围内意外死亡、伤残、职业病
在完成工作任务时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伤害、职业病
二、工伤赔偿的范围
合肥市工伤赔偿的范围包括:
医疗费用:工伤医疗期间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药费、检查费等。
伤残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评定的,一次性支付伤残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职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支付死亡赔偿金。
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治疗,一次性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后,影响就业的,一次性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十级伤残的,一次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三、工伤认定程序
合肥市工伤认定的程序如下:
受伤员工或者家属向所在单位报告事故或者职业病,并申请工伤认定。
单位在接到申请后,组织工伤认定委员会进行调查取证。
工伤认定委员会根据调查取证结果,提出工伤认定意见书。
用人单位将工伤认定意见书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工伤认定意见书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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