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职工不得再向用人单位索赔。
一、工伤医疗费用保障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以下项目:
1. 住院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等;
2. 辅助检查费、康复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3. 因工伤致残,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费用。
二、个人承担医疗费情况
如果职工因工伤住院,用人单位拖欠或拒付医疗费,职工可以先行垫付,并向用人单位索赔。但职工不得再次向医疗机构索赔,因为工伤医疗费用已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三、住院与否与赔偿无关
工伤赔偿是否需要住院与否无关。工伤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等,其中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并不影响其他赔偿项目。
四、其他保障
除医疗费用外,工伤职工还可享有以下保障:
1. 误工期间的工资;
2. 伤残补助金;
3. 伤残就业安置费;
4. 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温馨提示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有法律疑问可直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海量律师平台已认证,专业律师精准解答您的问题,汇聚执业多年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丰富,极速问律师最快10秒响应!免费提交打官司需求,智能推荐擅长领域资质已认证律师为您服务。
看完仍有疑问?浏览更多不如直接提问99%用户的选择!
极速咨询
资质认证
精准解答
及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