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伤出院后是否还需要赔偿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人员在出院后仍然享有一定的赔偿权利。
医疗费赔偿
(1)继续治疗费用:工伤人员出院后如果仍需继续治疗的,仍可按照工伤医疗费用的标准报销。
(2)康复费用:工伤人员出院后需进行康复治疗的,可报销康复费用。
(3)辅助器具费用:工伤人员出院后需使用辅助器具(如假肢、轮椅等)的,可报销辅助器具费用。
误工费赔偿
(1)住院期间误工费:工伤人员住院期间的误工费按其所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2)出院后误工费:工伤人员出院后因工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后,可按其确定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领取伤残津贴。
护理费赔偿
(1)住院期间护理费:工伤人员住院期间需专人护理的,可报销护理费。
(2)出院后护理费:工伤人员出院后仍需专人护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后,可按其确定的护理依赖程度领取护理费。
其他赔偿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人员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伤残的,可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伤残津贴:工伤人员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伤残且丧失劳动能力的,可领取伤残津贴。
(3)交通费:工伤人员因工伤报销医疗费用、领取伤残津贴等需要外出交通的,可报销交通费。
工伤人员出院后仍然享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权利。具体赔偿标准和流程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伤鉴定结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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