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减免规定

契税减免的规定一般需要由国务院发布,只有符合条件才能够减免。关于契税减免规定的问题,下面问法智选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契税减免规定

  

契税减免规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2、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3、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房屋权属,其成交价格或面积没有超出规定补偿标准的,免征契税;超出的部分应按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契税。

4、财政部门规定的其它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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