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一方离婚后不履行探视权或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如果离婚后对方不让自己看孩子,该怎么办呢?
一、离婚不能让对方看孩子怎么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年长的子女原则上跟从父方生活;年幼的子女原则上跟从母方生活。”
如果一方离婚后不履行探视权或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协商解决:与对方协商,明确探视时间、地点等事项。
2.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或抚养权。
3.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如果对方有严重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因素,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二、对方不履行探视权怎么办
如果对方不履行探视权,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收集证据:保留对方不履行探视权的记录,如短信、微信、电话留言等。
2.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法院会作出执行令,要求对方履行探视义务。
3.申请变更抚养权:如果对方长期不履行探视权,并且没有正当理由,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三、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如果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向法院起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子女的实际需要等因素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2.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经法院判决后仍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冻结财产、扣划工资等措施。
3.申请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对方恶意拖欠抚养费,情节严重的,可以申请追究其刑事责任。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