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立案半年后对方不来怎么办

离婚立案半年后对方不来怎么办

离婚立案半年后对方不来怎么办

离婚案件中,原告起诉后,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公告送达起诉状和开庭传票。公告期满后,被告因拒不到庭视为放弃答辩权利,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可以缺席判决。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申请公告送达

原告应当在立案后向人民法院提交《公告送达申请书》,载明被告身份信息、无法送达的原因,请求法院公告送达起诉状和开庭传票。

2、审查材料

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公告送达申请书》后,应当对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被告公告送达;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

3、公告送达

人民法院作出准许公告送达的裁定后,应当在《人民法院报》和当地政府指定的报纸上公告送达起诉状和开庭传票。公告期为60天。

4、公告送达期间

公告送达期间,原告不得撤回起诉,但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5、公告送达后

公告期满后,被告视为放弃答辩权利。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对争议焦点进行审理,并作出缺席判决。

注意:如果公告送达期间届满,被告仍未应诉,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被告在15日内有权提出上诉。需要注意的是,缺席判决并不代表离婚自动生效,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仍可提起上诉,申请再审或异议之诉。

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不知道如何处理,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欢迎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我们为你提供专业、详细的法律建议。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海量律师平台已认证,专业律师精准解答您的问题,汇聚执业多年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丰富,极速问律师最快10秒响应!免费提交打官司需求,智能推荐擅长领域资质已认证律师为您服务。
看完仍有疑问?浏览更多不如直接提问99%用户的选择!
极速咨询 资质认证 精准解答 及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