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2年不见面,最终走上离婚的道路,着实令人遗憾。面对这种情况,当事人究竟该如何处理?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分居2年不到的离婚条件、离婚程序以及注意事项,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指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可见,结婚2年不见面无法成为夫妻双方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法定理由。如果夫妻双方分居2年,且其中一方起诉离婚的,则法院应准予离婚。
一、结婚2年不见面离婚的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自婚姻登记之日起满二年未共同生活的,视为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也就是说,结婚2年不见面,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夫妻双方确实分居2年;
2、经有关组织调解无效。
二、结婚2年不见面离婚的程序
1、准备材料:离婚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分居证据(如有)。
2、确定管辖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夫妻共同居住地法院。
3、提交起诉状:准备好材料后,向法院递交起诉状。
4、法院受理:法院经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5、开庭审理:法院将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审,调查事实,查明情况。
6、判决:法院经审理后,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三、结婚2年不见面离婚的注意事项
1、举证责任:分居2年的事实由起诉方承担举证责任。
2、调解程序:在提起离婚诉讼前,应当经过有关组织的调解。
3、分居期间子女抚养:如果夫妻双方分居期间有子女,应协商确定子女的抚养、抚养费和探视权。
4、财产分割: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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