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当事人婚姻关系慎重,我国正式实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即夫妻双方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那么,在离婚冷静期内,房产被冻结怎么办呢?
一、离婚冷静期房产冻结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内,房产被冻结通常是由于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导致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因合理的事由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诉讼保全中的财产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被申请人享有的财产采取禁止处分的临时措施,以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变卖、毁损其财产,确保判决得以执行。
在离婚冷静期内,若一方当事人担心另一方转移或变卖房屋财产,导致无法实现离婚财产分割,可向法院申请对房屋进行诉讼保全。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保全条件的,会裁定对房屋进行冻结。
如果当事人在离婚冷静期内发现房屋被冻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尝试与对方当事人沟通,协商解除冻结或变更保全措施,如提供担保或保证书。
2.向法院申请解除冻结:如果协商无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保全措施不当或已无必要,请求解除冻结。
3.提起异议:当事人对法院的冻结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作出裁定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二、离婚冷静期房产冻结后如何分割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若夫妻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则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进行离婚。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民法典》有关财产分割的规定,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对于离婚冷静期内被冻结的房屋,法院会优先考虑将其分割给无过错方。所谓无过错方,是指在离婚诉讼中,没有重大过错或过错较轻的一方。如果双方均有重大过错,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三、离婚冷静期房产冻结注意事项
在离婚冷静期内,当事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妥善保管好房屋相关证件,如房产证、土地证等。
不得擅自处分或变卖房屋,否则法院可能会采取进一步的保全措施。
保持房屋的原状,不得进行加建、改建等行为。
若发现房屋被冻结,及时向法院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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