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结婚之后的收入和支出都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对于婚前财产是需要进行约定的。关于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的问题,下面问法智选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故不论该房产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在双方名下,其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仍不放心,可以申请进行产权人的名称变更,在房产证上将双方都列为产权人。
提醒大家,一方面,认定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以房产证上记载的是双方姓名还是一方姓名为标准。婚后只要是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是登记在双方的名下还是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另一方面,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和一方名下,在法律后果上存在着主要区别。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发生对外转让时,需要夫妻双方作为转让方共同签字认可。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双方共同到场。而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对外转让时,只需要一方作为转让方签字认可。
登记过户时,一方到场即可。从这个意义上说,将夫妻双方一并登记为产权人,虽然在今后房产转让时,手续要繁琐一点,但可以有效地避免一方以较低的价格恶意转让房产,从而有助于加强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共同控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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