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句话在许多年间一直被认为是伏尔泰的名言,实际上它出自一位英国女作家。但为什么人们都愿意相信这是伏尔泰说的?原因就在于这句话完美诠释了伏尔泰“天赋人权,人人平等”的核心思想。
案例
2020年,深圳25岁的年轻小伙张某被警方抓获并拘留,张某对此一头雾水,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违法犯罪的事。但在警方的解释下,他终于明白,原来自己是误入了诈骗公司。
2019年7月,张某还只是一个同城跑腿的业务员,他接到了一个送银行卡的单子,虽然路途远但报酬很高,因此张某痛快地接单。也正是这一次跑腿,让他认识了杨某。
杨某是一个诈骗犯,他主要负责集散赃款,通过办银行卡将诈骗得来的赃款转移。因此杨某办了一个公司,招了许多年轻人上班。上班的工作并不辛苦,只要办几张卡,然后记录下卡里资金的流动情况即可,每个月的工资更是高达8000元。
有关部门在确定张某认罪态度良好,且不会对案情造成改变之后,同意了取保候审申请。就这样张某被成功保释,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此逃离了法律的制裁。等到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件时,张某依旧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普法时间
从案例中不难看出,取保候审是需要通过申请,并经过有关部门的判断之后才能够执行的。而且在取保候审之后,依旧要经历法院庭审的过程。那么取保候审到底是什么意思,又有哪些条件?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至于取保候审之后是否要继续坐牢,从“取保候审”这四个字本身就能够看出来。所谓“取保候审”,意思就是争取保释,等候庭审,庭审之后的判决结果将决定犯人是否要坐牢。因此取保候审和坐牢其实是两码事,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最后就是取保候审方式,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出具保证书的方式取保候审。担保人必须与案件无关,且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要享有中国的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的,最后还要有固定的居所,以及稳定的收入来源。
因此很多担保人都是律师担当,但其实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和朋友也能够成为保证人。但成为保证人后,就有义务和风险,如果没有履行保证义务,很有可能被处以罚款甚至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就比较简单,起点数额一千元,最高五万元。如果是经济犯罪和侵犯财产罪,或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保证金还会跟随涉案金额上涨。在取保候审时,保证金必须一次性缴纳,当然取保候审之后这些钱也会全部退还。
结语
以上就是“取保候审”的相关知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犯罪嫌疑人也可以依法享有自己的权益。取保候审就是保证犯罪嫌疑人在庭审之前享有自由权的重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