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财产收入显著增加,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相比以前,也有着明显的增加,在实践中,夫妻离婚因财产分割产生的纠纷也随着增多。下面问法智选来与大家整理介绍财产关系方面的内容,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财产关系方面的内容
(一)子女财产继承的效力
在一定的时间条件下,或履行相关的补办手续后,双方之间的关系就属于事实婚姻,可以按合法婚姻关系处理。因此,事实婚姻关系的子女具有与合法婚姻关系的子女相同的权利,因此事实婚姻关系中的子女的财产继承效力,应该参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对合法婚姻继承效力的规定进行处理,即子女应该享有对父母的财产继承的权利,而不论其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子女,还是事实婚姻关系中的子女。
(二)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时财产分割的效力
既然双方长期在一起共同生活,那么双方之间必然会有财产,不管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既然有财产,那么在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时就必然存在着财产的分割问题。对于双方之间财产的分割,如果双方之间订立有协议,那按照双方之间协议的约定办理;如果双方之间不存在协议,那么在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时,对于财产的分割,注意照顾妇女和儿童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财产关系方面的内容问题的详细解答,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我们要遵守法律秩序。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本网站找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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