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款优先权如何行使

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应具备法定的条件而发生。那么建筑工程款优先权如何行使?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问法智选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内容,接下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建筑工程款优先权如何行使

建筑工程款优先权如何行使

根据《合同法》286条规定,行使法定优先权有两种方式:

1、发包人和承包人协议折价;

2、申请法院依法拍卖,且这里的拍卖仅限于通过法院来实现。

途径有两种:

1、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并提供证明法定优先权存在和具备行使条件的证据;

2、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并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四条款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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