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方式。如果夫妻双方户籍不在同一地区,协议离婚涉及到跨地区办理,那么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协议离婚跨地区怎么办
1. 协商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事项协商一致,形成书面离婚协议书。
2.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受理跨地区协议离婚申请。需提交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3. 跨地区民政局出具《婚姻登记证明》: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审查材料无误后,将材料转至另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另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婚姻登记证明》。
4.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另一方当事人凭《婚姻登记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登记完成后,领取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跨地区户籍注销
协议离婚后,需要注销户籍。跨地区协议离婚后,戶籍注销程序如下:
1.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离婚后,户籍可以迁移至一方当事人所在地或其他地区。需前往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提交离婚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2. 注销跨地区户籍:户籍迁移完成后,需要向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注销户籍。提交离婚证、户口迁移证等相关材料。
3. 办理户籍证明:注销户籍后,可向派出所申请办理户籍证明,作为户籍变更的凭证。
三、协议离婚跨地区房产分割
协议离婚涉及到跨地区房产分割时,需要根据以下流程进行:
1. 约定房产分割方式: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房产分割方式,包括归属、分割比例或折价补偿等。
2. 办理房产变更手续:根据离婚协议书约定的分割方式,办理房产变更手续。需要提交离婚证、房产证、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
3. 缴纳相关税费:房产变更需要缴纳过户费、契税等相关税费。
4. 办理新的房产证:房产变更手续办理完成后,领取新的房产证,作为房产归属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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