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机动车在道路上驾驶时导致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损伤,需要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营养费和误工费等损失。关于机动车交通费误工费怎么计算?的问题,下面问法智选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机动车交通费误工费怎么计算?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 = 实际减少的收入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 - 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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