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原告向法院申请立案后,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收到传票后应当在指定时间内到庭应诉。但如果原告在立案后无法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就会导致诉讼无法继续进行。那么,离婚立案后通知不到被告了怎么办呢?
一、离婚立案后通知不到被告了怎么办
如果离婚立案后通知不到被告,原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原告可以通过公告送达方式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具体步骤为:
向法院提出申请,说明被告下落不明或无法确定具体住址的事实。
法院审查后,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满三十日,视为送达。
2.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原告可以通过委托调查公司查找被告的住址,或通过网络、社交媒体等方式寻找被告的线索。
3. 原告还可以向法院申请邮寄送达,将起诉状副本邮寄到被告可能居住的地方。如果被告拒收,原告可以提供邮寄回执证明被告已收到起诉状副本。
二、离婚立案后找不到被告怎样立案
如果离婚立案后找不到被告,原告无法通过上述方式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则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立案。具体步骤为:
1. 向法院提交《公告送达申请书》,说明被告下落不明或无法确定具体住址的事实。
2. 法院审查后,会在法院公告栏和指定报纸上公告送达立案通知书,公告期为三十日。
3. 公告期满后,视为被告已收到立案通知书,法院可以正式立案受理该离婚案件。
三、起诉离婚通知不到对方如何立案
起诉离婚通知不到对方,原告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立案:
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原告可以申请公告送达立案。
2. 向法院提交《公告送达申请书》,说明被告下落不明或无法确定具体住址的事实。
3. 法院审查后,会在法院公告栏和指定报纸上公告送达立案通知书,公告期为六十日。
4. 公告期满后,视为被告已收到立案通知书,法院可以正式立案受理该离婚案件。
离婚立案后通知不到被告,原告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公告送达方式进行送达。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原告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