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走到尽头,除了双方情感受损外,财产分割也往往成为一大难题。其中,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更是备受关注。那么,离婚要房屋所有权怎么办呢?
一、离婚要房屋所有权怎么办
《民法典》对离婚时的房屋所有权分割作出了明确规定:
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归产权方所有;对增值部分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婚后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出资比例或协商分配。
婚前双方一起买房的,无论婚后是否共同还贷,房屋仍归出资方所有。
婚内共同购买房屋,婚后又共同还贷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进行均等分割。
简言之,离婚时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主要取决于房屋的购房时间、出资来源以及还贷情况。双方若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二、离婚时房屋过户给子女可行吗?
离婚时,部分夫妻出于对子女的爱护,考虑将房屋过户给子女。这种做法是否可行呢?
案是可以的,但需注意以下几点:
房屋过户给未成年子女,监护人持有监护权。
房屋过户给已成年子女,子女拥有完全所有权。
过户后,房屋属于子女个人财产,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旦子女成年后出售房屋,父母无权干涉或主张产权。
三、离婚一方无力偿还房贷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无力偿还房贷,另一方该怎么办?
可采取以下措施:
协商解决方案:双方协商,由有能力的一方继续偿还房贷或出售房屋偿还债务。
向法院申请变更:一方无力偿还房贷,可向法院申请变更判决,调整原有的财产分割方案。
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一方可申请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机构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法律服务。
离婚涉及房屋所有权时,应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和具体情况合理解决。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尽可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