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夫妻之间出现矛盾和摩擦在所难免,但当婚姻走到尽头,想要离婚时,流程和注意事项就变得尤为重要。本篇文章将详细介绍广东夫妻七年离婚怎么办的相关资讯,帮助当事人顺利办理离婚手续。
一、广东夫妻七年离婚怎么办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离婚登记:
1. 双方自愿离婚;
2. 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
3. 一方有婚外异性关系,或其他重大过错;
4. 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 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6.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7. 一方被宣告失踪满两年的。
其中,对于七年之痒的婚姻,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之一,都可以申请离婚。具体的离婚程序如下:
1. 协商离婚: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拟定离婚协议书,明确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
2. 申请离婚登记:携带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 领取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发给离婚证,双方自领取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
二、广东夫妻七年离婚时,如何分割财产
在广东,夫妻七年离婚时,财产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 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适当多分给一方: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负担较多义务的;
一方对共同财产有较大贡献的;
一方因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
2. 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归该方个人所有。
3. 夫妻一方婚前或结婚后取得的继承、赠与等个人财产,归该方个人所有。
三、广东夫妻七年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在广东,夫妻七年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确定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 子女的年龄和健康状况:一般情况下,2岁以下的子女抚养权判给母亲;2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2. 父母的抚养能力:法院会考察父母的经济能力、文化程度、道德品质、教育水平等方面的情况,优先考虑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
3. 子女的意愿:对于8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征求其对抚养权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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