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法学教授罗翔经历婚变后,引发了社会对离婚后探视权问题的关注。那么,如果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孩子,该如何应对呢?
一、罗翔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父母双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阻挠探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协商沟通:首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说明探视的重要性,并制定合理的探视方案。
2.申请法院调解:如果协商无效,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由法官主持,促使双方达成一致。
3.起诉离婚诉讼:如果调解仍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起诉离婚诉讼,在判决中要求确定探视权。
二、罗翔离婚后对方变更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如果对方在离婚后变更了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了解变更原因:弄清对方变更抚养权的原因,是否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2.争取沟通:与新抚养人取得联系,说明自己的探视意愿,争取达成共识。
3.申请法院变更执行:如果新抚养人不同意探视,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或探视权的执行。
三、罗翔离婚后如何保护探视权
为了保护探视权,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法律维权:充分了解法律法规,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2.收集证据:记录对方阻挠探视的言行,保存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
3.建立良好关系:即使离婚,也尽量与对方保持良好的沟通,避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罗翔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反映出离婚后探视权保障的必要性。通过协商、司法调解、起诉离婚诉讼等方式,可以维护非抚养方的探视权。变更抚养权和保护探视权也需要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保障孩子的最佳利益和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