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扶助权,指在婚姻共同生活中,夫妻基于身份关系而彼此请求协作、救助的权利。广义的夫妻扶养权包含相互扶助(协助)的内容。在法国、德国、瑞士民法中,对夫妻间的这一义务多做—般性规定。对侵害扶助权的法律后果,相当多的国家将不履行扶助义务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中国婚姻法未明定夫妻有相互扶助的权利和义务,若从广义角度看,它包含在法律关于夫妻扶养权的规定中。
上一篇:第二顺序继承人
下一篇:不动产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