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罪名是“类罪名”的对称。指某一具体犯罪的名称。这是以罪名所包含的内容广度为准划分的罪名类型。与类罪名相比,具体罪名具有以下特点:(1)具体罪名的内容只是一个犯罪的构成,而类罪名包括的是一类性质相同或相近的犯罪。因此具体罪名的范围与类罪名比单一、具体。(2)具体罪名的规定目的在于明确某一具体犯罪,保证定罪量刑的准确性;而类罪名仅起着标题和归纳作用,目的在于帮助人们认识和掌握某一类罪在性质上的共同特点,方便查索。(3)具体罪名直接规定在刑法法分则之中,如故意杀人罪、贪污罪等,因此有自己独立的罪状和法定刑,在审判实践中,定罪所要确定的罪名是具体罪名。而类罪名只是表现在刑法分则的章目上,如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罪等,因此都没有独立的犯罪构成内容,也不附有量刑所赖以依据的法定刑,在审判实践中,不能直接依据类罪名来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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