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营业执照可不能够给职工买职工保险

法律分析:

个体营业执照可以给员工买职工保险。具体流程如下:1、个体工商户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2、办理好缴费登记手续后,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本单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扣除后代为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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