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婚后共同房屋由夫妻协商分割。2、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法院可以判定该房屋属于登记方,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但需要给予对方适当的赔偿。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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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产权证上有第三人的房子怎么分?
1、房产证上有未成年子女名称的房产分割问题。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如果产权登记中子女的名称,一般认定为夫妻双方和子女共同所有。如果业主只登记为子女,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