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离婚证遗失的,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区档案馆出具档案证明,然后到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
2、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凭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发。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海量律师平台已认证,专业律师精准解答您的问题,汇聚执业多年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丰富,极速问律师最快10秒响应!免费提交打官司需求,智能推荐擅长领域资质已认证律师为您服务。
-
继承恢复请求权的法律保护是什么?
继承恢复请求权是指继承人有权直接向侵权人提出恢复继承权、返还遗产、赔偿损失或请求法院给予法律保护,强制侵权人恢复原继承权,返还侵权遗产或赔偿继承人遭受的损失。 ...
-
离婚时产权证上有第三人的房子怎么分?
1、房产证上有未成年子女名称的房产分割问题。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如果产权登记中子女的名称,一般认定为夫妻双方和子女共同所有。如果业主只登记为子女,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