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去哪里做
法律分析: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去哪里做的问题,本站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规定,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
财产损失数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所以,伤残评定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有资格的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中心,如果当事人没有鉴定所的相关信息,可以向交警部门或律师所进行咨询,当事人自行选择相关鉴定机构。
如财产损失较大或涉嫌刑事犯罪的,则不能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应当由交警部门委托。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调解开始前,交通警察应当对调解参加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一)是否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提供的授权委托书是否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其遗产继承人是否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或盖章,必要时可以要求对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
(二)是否是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是否是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的其他人员。
对不具备资格的,交通警察应当告知其更换调解参加人或者退出调解。经审核,调解参加人资格和人数符合规定的,进行调解。
补充法律分析: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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