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电路有问题谁担责

法律分析:

二手房电路有问题一般出卖人担责,出卖人对出售的房屋状况负有如实、全面告知义务,对出售房屋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但出卖人在出售房屋时已将电路问题明确告知买受人或买受人对电路问题明知且无异议的,一般买受人担责。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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