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记录可以作为离婚依据吗?
法律分析:
住房记录可以作为离婚的证据,离婚的依据一般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依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所以住房记录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从可作为离婚的证据。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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