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工伤未愈自愿上班有赔偿吗
一、非工伤未愈自愿上班有赔偿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非工伤情况下,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期间劳动。
如果劳动者在非工伤未愈的情况下,自愿上班,原则是没有赔偿的。但如果劳动者能够证明因自愿上班导致原有的伤病加重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二、非工伤未愈自愿上班加重伤情如何举证?
劳动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
原有伤病的存在:如医院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
自愿上班的事实:如工作记录、考勤记录等。
伤情加重与自愿上班之间的因果关系:如医生的诊断证明、鉴定报告等。
三、非工伤未愈自愿上班加重伤情赔偿标准
如果劳动者能够证明因自愿上班导致原有伤病加重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医疗费:因伤情加重而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
误工费:因伤情加重而无法正常工作的工资损失。
护理费:因伤情加重而需要护理人员护理的费用。
营养费:因伤情加重而需要特殊营养品等费用的费用。
伤残赔偿金:因伤情加重而造成伤残等级提高的赔偿金。
非工伤未愈自愿上班,原则上是没有赔偿的。但如果劳动者能够证明因自愿上班导致原有伤病加重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举证责任由劳动者承担,赔偿标准由劳动者的伤情程度及用人单位的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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