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伤双重赔偿可以吗
工伤双重赔偿是指因同一工伤事故,职工既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又同时获得侵权损害赔偿。浙江省对于工伤双重赔偿有着明确的规定。
一、浙江省工伤双重赔偿可以吗?
根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同一工伤事故,职工既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又同时获得侵权损害赔偿的,工伤赔偿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实际支付金额扣除侵权损害赔偿金,但扣除金额不得超过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70%。
二、工伤双重赔偿中侵权损害赔偿范围
侵权损害赔偿包括:
1.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因治疗工伤支出的相关费用;
2.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恤金等因工伤致残或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
3.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工伤双重赔偿扣除侵权损害赔偿程序
职工获得侵权损害赔偿后,应及时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侵权损害赔偿的证明材料,如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经办机构核实后,根据实际支付的侵权损害赔偿金额扣除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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