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伤赔偿还用给发工资吗
工伤赔偿制度旨在保障因工受伤或职业病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医疗费用。工伤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并未解除,因此有工伤赔偿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有发放工资的义务。
一、有工伤赔偿还用给发工资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因工受伤,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其工资。因工伤导致暂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自工伤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者一次性支付劳动者本人12个月的工资。伤情稳定后,用人单位每月继续向其支付相当于原工资75%的工资至劳动能力恢复。
即使劳动者已经获得了工伤赔偿,用人单位仍需按照规定发放工资。
二、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根据劳动者的伤情程度而定:
1. 暂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支付12个月工资。
2. 暂时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支付相当于原工资75%的工资。
3. 伤情稳定、劳动能力恢复:按照原工资发放。
三、工伤期间其他待遇
除了工资发放外,用人单位还有以下义务:
1. 医疗费报销: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劳动者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用。
2. 营养费补贴:用人单位对工伤后住院治疗的劳动者,每日发放一定数额的营养费。
3. 护理费补贴:用人单位对工伤后需要护理的劳动者,每日发放一定数额的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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