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土地征收拆迁属于政府行为,被征收人与政府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旦签字按手印,即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如果签订协议后,被征收人因各种原因反悔或对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想要撤销合同,难度很大。那么,签了合同被强拆怎么办赔偿呢?
一、签了合同被强拆怎么办赔偿
1.及时向法院起诉: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后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协商谈判:如果对补偿安置方案不满,可以与拆迁部门协商谈判,争取提高补偿标准或改善安置条件。
3.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或变更拆迁决定。
4.走司法途径:如果协商谈判、行政复议均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或判令拆迁部门履行协议义务。
二、签了合同被强拆后果赔偿
签了合同被强拆,且未及时申诉或申诉被驳回的,拆迁部门可以依法强拆被征收人的房屋,但是需要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人进行赔偿。
1.房屋重置成本:根据被征收房屋的结构、面积和新旧程度等因素,评估其重建所需要的费用。
2.搬迁补偿费:补偿被征收人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搬运费、临时安置费等。
3.安置补助费:补偿被征收人因征收拆迁而导致生活水平下降的部分费用。
4.其他费用:包括拆迁补偿安置期间的利息损失、设备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等。
三、签了合同自愿拆了还能补偿吗
签了合同被强拆,根据具体的补偿规定,即使自愿拆迁,也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如果在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自愿拆迁,则可能无法获得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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