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离婚案件频发,而一起女子四年起诉8次离婚的案例更是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女子如此执着于离婚?她最终诉求能否被法院支持?本文将对此案进行详细解读,并探讨相关法律问题。
一、女子四年起诉8次离婚怎么办
据了解,该女子与丈夫于2015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由于夫妻感情不和,女子于2018年首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后,女子又多次起诉离婚,但均未获法院支持。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应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及双方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本案中,女子多次起诉离婚,表明其对婚姻关系确已失望透顶。法院经过多次调解,均无法促成夫妻和解,故只能依法作出判决。
二、妻子要求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坚持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当事人能否强行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应根据以下情形作出判决: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本案中,女子多次起诉离婚,且提供了夫妻感情不和的证据。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遂判决准予离婚。
三、离婚诉讼中孩子的抚养权如何争取
离婚诉讼中,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尤为重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如父母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年龄、健康状况、成长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作出裁判。
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条件和子女的意愿,作出最终判决。
本案中,女子与丈夫生有一子,目前已年满五岁。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均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法院经调解无效,最终判决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归女子。
女子四年起诉8次离婚的案例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本案最终以法院判决离婚告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的保护原则。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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