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段婚姻关系的结束了结,需要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才能生效。在实践中,可能会出现一方已经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但另一方迟迟不回来办理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怎么做呢?
一、离婚登记后不回来办理怎么办
1、 协商沟通:
可以尝试与对方沟通,询问其不回来办理的原因,并协商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时间进行办理。
2、 催告送达:
如果协商无效,可以委托律师或公证处向对方送达催告函,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对方在期限内未办理,可以作为其逃避法律义务的证据。
3、 法院起诉:
如果对方持续不回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经审理后,会发布离婚判决书,具有与离婚登记证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离婚登记后对方消失怎么办
如果对方已办理离婚登记,但随后消失无法联系,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 公告送达:
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将离婚判决书在指定报纸或网站上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即使对方未实际收到送达,判决书仍视为送达。
2、 执行异议:
如果对方在公告期内未提出异议,判决书即生效。如果对方在公告期后提出异议,可以进行执行异议之诉。
三、离婚登记手续办理时效
离婚登记的办理时效为30天。从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之日起计算,双方必须在30天内完成所有手续。如果超过30天未办理,离婚登记将自动失效,需要重新申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海量律师平台已认证,专业律师精准解答您的问题,汇聚执业多年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丰富,极速问律师最快10秒响应!免费提交打官司需求,智能推荐擅长领域资质已认证律师为您服务。
看完仍有疑问?浏览更多不如直接提问99%用户的选择!
极速咨询
资质认证
精准解答
及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