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远赴深圳购置房产的情况并不鲜见。对于另一方来说,应如何应对呢?本文将从法律和实践两个角度,逐一解答。
一、离婚妻子远赴深圳买房怎么办
1.查明房产来源
应查明所购房产的来源。若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则有权分割房产或要求补偿。
2.协商解决
若双方友好协商,可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确定房产的归属和补偿方式。
3.申请财产保全
如另一方担心房产被转移或处置,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房产权属。
4.提起诉讼
若协商无果,可提起诉讼请求分割或补偿房产。需要注意的是,需要掌握有力的证据证明房产归属。
二、如何证明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证明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须提供以下证据:
1.购房合同
标明房屋购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
2.出资证明
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证明夫妻双方均出资购房。
3.其他证据
如夫妻共同居住在该房屋、代为管理房屋等证据。
三、已分割房产的配偶,还能主张权利吗
即使房产已分割完毕,若符合以下条件,另一方仍可主张权利:
1.未分割全部房产
如房产分割不当,导致另一方未分割到应得份额,可要求补分。
2.发现新证据
如在分割房产后发现新的证据,证明房产归属存在问题,可申请再审。
3.损害夫妻共同利益
若房产分割违反《民法典》或损害夫妻共同利益,另一方可申请撤销分割。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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