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夫妻双方离婚后,仍需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依法追索。献县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中,就有不少涉及抚养费纠纷的案件。那么,献县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呢?
一、献县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一方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法院在审理时,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酌情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二、献县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取证?
在起诉离婚不给抚养费的案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1. 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证明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
2. 子女出生证明或户口簿:证明子女与父母的关系。
3. 子女抚养费支出凭证:证明抚养子女的实际开支。
4. 对方收入证明:证明对方有支付抚养费的能力。
5. 其他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
三、献县离婚不给抚养费如何执行?
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具体执行方式如下:
1. 冻结银行账户:法院会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扣划其中的存款用于支付抚养费。
2. 查封拍卖财产:法院会查封对方的房产、车辆等财产,并进行拍卖,所得款项用于支付抚养费。
3. 限制高消费:法院会限制对方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
4. 拘留:对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或者裁定的,法院可以对对方进行拘留。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属于违法行为,对方有权依法追索。献县离婚不给抚养费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并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拒不执行,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