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现场工作时如何赔偿受伤,应明确就业性质、雇佣关系或劳动关系。两者的赔偿程序和金额不同,如下所示:
1、如果是雇佣关系,谈判失败,直接起诉。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工作延误费用、护理费用、营养费用、食品补贴、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后续治疗费用、残疾辅助设备费用、精神损害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赡养费等。同时,我们也应该区分户籍问题,城市户籍和农村户籍,赔偿标准也非常不同。残疾等级以评估为准。
2、如果是劳动关系,则属于工伤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交通住宿费用、住院食品费用、残疾辅助设备费用、停工期间工资、生活护理费用、一次性残疾补贴、一次性医疗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等。工伤申报程序如下: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鉴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报。公司不申请的,工伤工人或其近亲应当在一年内申请鉴定。提交材料:工伤鉴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伤害治疗相对稳定后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根据不同的残疾水平获得不同的补偿。主要补偿为:医疗费用、一次性残疾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医疗补贴、停工期工资、食品补贴、护理费等;
(4)工伤维权手续很多,不熟悉的话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工伤认定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同意,从事本单位相关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有害因素会导致职业病。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因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或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劳动力丧失。
5、因履行职责而造成人身伤害的。
6、维护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的活动,如抢救、救灾、救人等。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发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工作原因、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者因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的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事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第四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