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加班工资为7天,但需支付加班费,即国庆加班工资为7天正常工资。即国庆加班费具体计算如下:
1、10月1日至10月3日加班,属于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2、其余四天加班,属于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人日工资200%的加班费。安排补休的,不得支付加班费。
法定节假日的具体规定如下:
(1)新年假期1天(1月1日);
(2)春节假期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假期1天(农历清明节);
(4)劳动节,假期1天(5月1日);
(5)端午节假期1天(农历端午节);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节);
(7)国庆假期3天(10月1日、2日、3日)。
(8)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9)青年节(5月4日),14岁以上青年放假半天;
(10)儿童节(6月1日),14岁以下儿童放假1天;
(11)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加班费具体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本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不低于劳动者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4、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划定额任务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的原则,按照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2.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