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房地产转让是否赠与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房地产转让是否为赠与,应当根据离婚协议的内容确定。

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夫妻之间转让,不是赠与,只能视为财产分割,夫妻将财产转让给他人,视为赠与,如夫妻将财产转让给子女,属于赠与;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个人,夫妻之间转让的,视为赠与。

【相关延伸】

问: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财产?

答:以下财产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4、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共同拥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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