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婚姻条件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男方年满二十二岁,女方年满二十岁;
3.男女双方不属于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或旁系血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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