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性不具备抚养条件,孩子属于哪里?

法律分析:

1、离婚时,女性不具备抚养条件的子女可以由男性抚养。

2、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和母亲住在一起。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和父亲住在一起: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同居;

(二)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由于其他原因,孩子不能和母亲住在一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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