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孩子抚养权法院可以申诉吗,孩子抚养权一方可以带走别的城市吗
关于孩子抚养权纠纷能不能在异地法院起诉的问题,本站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是一方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另外一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另外一方支付,原告可以在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出诉讼。
故而原告因与被告之间的抚养费纠纷发生争议,原则上原告应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若被告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补充法律分析: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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