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女方要起诉离婚要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证据、出轨的证据、感情不和分居、或者有重大过错的证据等,举证两人感情已无和好可能,法院在综合考虑就会判决离婚了。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其生效施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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